隆阳区商务局
关于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经隆阳区商务局党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计划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2人,主要从事区商务局办公室辅助性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及以下(1980年12月至2007年6月之间出生)。
(二)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或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并经保山市辖区内县以上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四)隆阳区城镇区域户籍或隆阳区城镇常住人员(以公安开具的云南省居住证为准)。
(五)名下有存续的市场主体(含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作社等)信息或在市场主体中有从业信息(含合伙人、监事、理事、企业联络员、财会负责人等)的人员、已在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满三年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四、素质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履行职务所必要的政治素质和政策业务水平,具有岗位所需要的组织、协调及文字能力。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四)做事认真,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五)无违纪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五、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地点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15日(节假日除外)工作日8:00—11:30,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0875-3037797。
报名地点:隆阳区商务局三楼办公室(隆阳区建设路78号)。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提供《云南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就业失业登记证2页-7页复印件1份、学历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填写《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1份。
报名要求:报名时须由本人持相关材料到现场报名,不允许代办报名。
(二)资格确认。隆阳区商务局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等信息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准予进行后续招聘环节。
(三)面试。面试采用面对面交流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组织计划、人际关系处理等基本素养。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应聘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达面试地点,无法联系或未按时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四)确定招聘对象。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招聘对象进行体检,参照国家企事业单位录用人员政审和体检标准,自行到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同时进行吸毒尿液检测,体检和检测费用自理。
(五)考察政审。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政审对象,由隆阳区商务局组织实施政审,出现考察不合格情形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体检、政审合格且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聘用。
六、工资待遇及合同签订
(一)城镇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三年一签,聘期不超过三年(根据享受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时长计算),工资待遇为3000元/月(含个人承担社会保险、公积金)。公务出差按相关规定报销差旅费,本单位不提供食宿。
七、纪律和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招聘资格。
(二)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未尽事宜由隆阳区商务局负责解释。
附件: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qUixqQgE2OxqM2txvhXGz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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